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针对广大市民“抢购”、“囤药”等非理性购药现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广大市民要到具备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药品。全市各药品经营企业正在想方设法,拓展药品购进渠道,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一退一止两抗”类药品供应。各零售药店无特殊情况保持正常营业,确保市民购药顺畅。
二、药品是特殊商品,具有有效期,请广大市民不要盲目跟风,不宜过多储存、囤积相关常用药品,应少量购买短期、日常急需药品,避免浪费。
三、对暂时短缺的药品,可以购买具有相同功效的其他药品替代。1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官方微博:《108种!官方发布新冠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可供广大市民参考(信息来源: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四、同类药品不宜同时服用,相同类型的药物无需重复购买,选择一种即可。确需同时服用多种药品时,请先咨询医师或药师。
五、在没有症状时,切不可盲目用药,用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