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无言寄真情。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有一个生动的故事、一次难忘的经历、一份辛勤的付出,是对坚守司法为民的生动诠释,是对践行公正司法的充分肯定。锦旗虽轻,词句无华,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情感认同和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信赖。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锦旗背后的故事”专栏,系列报道正在推出,敬请关注。
原告朱某等53名业主,系阜蒙县某鼎小区旧城改建71户回迁户,2016年,阜蒙县某鼎住宅楼竣工后,阜新某顺物业有限公司通知欲领取入户钥匙需先交纳2500元/户燃气初装费,原告朱某等53名业主因急待回迁入住无奈只能交纳,阜新某顺物业有限公司分别按户给交款的53名业主出具了非税收据凭证。如今原告朱某等53名业主交费已经六年,但阜新某顺物业有限公司承诺的燃气入户初装并未实际兑现。
2022年6月7日,朱某等53名业主将被告阜蒙县某顺物业有限公司起诉至阜蒙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阜蒙县某顺物业有限公司返还53名原告71户的燃气初装费177500元。阜蒙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应由行政部门处理,故裁定不予受理。
朱某等53名业主因不服该裁定,随后向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人赵法官收到该案后,及时了解案情,积极询问当事人,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该案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指令阜蒙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仅用了19天审结。阜蒙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阜蒙县某顺物业有限公司立即返还朱某等53名业主燃气初装费177500元,该案目前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