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职工医保将有重大变化,《关于建立健全阜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即将实施!


12月1日起,我市《关于建立健全阜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启动。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实施个人账户改革,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常见病、多发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减轻职工特别是减轻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明确全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和类型有所不同,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55%,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自然年度计算,起付标准300元,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此次改革补齐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门诊费用保障方面的制度性短板,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来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实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后,通过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门诊治疗,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在方便群众就近享受医疗保障服务的同时,也将对促进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