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坚决筑牢防控屏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目前阜新市疫情情况,鼓励当事人运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话咨询等方式申请立案或查询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一、建议采取移动微法院(微信搜“辽宁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pt.court.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http://tiaojie.court.gov.cn/)、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址:https://baoquan.court.gov.cn/)、12368热线、邮寄等方式申请立案或查询信息,邮寄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一庭,邮编:123000,联系电话:0418-6281137。
二、确需到院办理的事项,请先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约定到院时间。
三、办理同一事项的人员人数较多时,请配合本院临时限流措施,派代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四、有7天内外地旅居史或体温异常的人员,请勿进入现场办理。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两码一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1.8米以上距离。办理完事务后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诉讼服务中心内的停留时间。
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另行公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