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10点35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教导员赵辉与同事驾驶警车巡逻至新鲁高速公路上行62公里处时,发现一台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大箱小包放着很多东西。
二人立即停车询问情况。原来,轿车驾驶人行车至该处发觉右前轮轮胎气压不足,于是停车更换轮胎。赵辉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纠正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然后帮助轿车驾驶人更换了汽车轮胎,并帮着把包裹等物品放进车后备箱。 赵辉对轿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做了处罚。虽然被处罚,但轿车驾驶人欣然接受,表示违法了就应该付出代价,同时非常感谢交警的热情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