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3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古务线路段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对一辆无牌三轮汽车驾驶人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付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 付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同时交代,当日中午参加婚礼喝了点酒,下午休息了一会感觉没有酒味就着急驾车去地里干活……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对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3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