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全市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提醒全市社会单位及市民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就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
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
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真正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
严禁超员使用
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八
加强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住宅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强消防管理,不可在高层建筑公共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停放,充电,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住宅区消防控制室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一旦发现起火,立刻进行初期处置。
九
做好家庭火灾防范
市民家中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可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气源,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十
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9月30日
(用做封面不用出现在文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