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新交警
9月25日,阜蒙县交警大队与路政部门联合开展超限超载治理。 当日16时许,于福线30公里500米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货物行驶缓慢,轮胎被压的胎压明显不足,有超载嫌疑。 经查,车上拉载的是碎石。驾驶人孟某介绍,该车货物是从福兴地镇处装载,准备运到内蒙古库伦旗。
民警发现,该货车私自加高了栏板,挂车逾期未年检。在检斤处,民警和路政工作人员对该车进行称重,核定载质量为49吨的车辆实际载质量达到169.54吨,超限超载比例为246%,名副其实“百吨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规定,针对该货车超载百分之六十以上违法行为,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针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罚款400元;针对机动车逾期未年检行为,对其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同时,在阜蒙县交警和路政工作人员监督下,对该车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并要求私自加装的栏板进行拆除,直至车辆恢复原状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