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高效精准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切实发挥“场所码”在涉疫人群排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推广“场所码”扫码管控措施。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使用范围
“场所码”是阜新市防疫指挥部为方便市民出入公共场所生成的专属二维码,精确标识了场所地址位置、场所名称等信息。市民使用手机中的微信、支付宝扫一扫“场所码”,便可实现自动化登记并在手机上显示出场所地址、本人健康码状态等信息,出示给检查人员核验后,即可快速通行。
“场所码”应用于居民小区、商场超市、医院诊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党政机构、三站一场及其他场所等,实现“场所码”全覆盖。
二、“场所码”使用原则
1.各县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完成各场所“场所码”申领、张贴、扫码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要做好宣传引导,制定通俗易懂的使用方法,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升“场所码”的知晓度、覆盖率和使用率;要开展自查自纠,集中处理“场所码”大规模应用中的各类问题。
2.各类场所经营主体或行业主管部门要足量申请并张贴“场所码”,并组织人员对市民“扫码”及查验进行管理,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如在查验过程中发现红、黄码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或市防指报告,等待专业部门处理。
3.进入各类场所的广大市民主动扫“场所码”,并向场所管理者出示扫码查验结果。扫码查验结果出现异常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场所码”使用监管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指导辖区内各场所及时申请“场所码”,并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市场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场所码”管理制度,及时申请“场所码”,并在显著位置张贴,严格扫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申请“场所码”,在单位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使用。
全面推广“场所码”,相当于拉起一张信息化防疫“天网”。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出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形成“扫码通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网。
附件:“场所码”图例
阜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