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2022年市直属中小学均衡分班现场会在市教育局举行,依次对第十六中学、市实验中学、市蒙古中学小学部、市实验小学的新生进行了现场分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制定了《2022年市直属中小学均衡分班方案》。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均衡相当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均衡分班的相关规定,全面公开分班方案、日程安排、分班方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并保证各班在生源、性别比例、师资、资源配置等方面均衡相当。
据了解,为了保障均衡分班顺利完成,市教育局提前筹划,精心部署,在8月17日开通了辽宁省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系统,由学校将本校报名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信息上传到网上报名库;同时各学校根据报名新生数合理确定一年级班级总数,根据确定的班级数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组合,保证各班教师师资水平强弱搭配,新老互补,相对均衡。
均衡分班现场会上,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监督下,使用辽宁省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系统分班管理软件进行现场随机分班。分班完成后,当场宣布分班结果并由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领导签字生效。班级学生名册及教师配备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市教育局、学校和班主任保存。分班结果要在校内、班内公示3天。
同时根据方案规定,分班结果确定后,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编班,学生中途不得调班。未参加均衡分班的学生不能评优、不能享受定向待遇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