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0时30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四合大街京沈线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
经检查发现,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的是石粉子,车轮有明显下沉现象。通过在细河区朱家洼子检查站检测,驾驶人高某驾驶的这辆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吨,被查获时实际车货总质量为90.28吨,超限超载比例为84.24%。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细河大队联合路政部门依法对驾驶员高某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8月29日10时30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在辖区四合大街京沈线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
经检查发现,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的是石粉子,车轮有明显下沉现象。通过在细河区朱家洼子检查站检测,驾驶人高某驾驶的这辆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吨,被查获时实际车货总质量为90.28吨,超限超载比例为84.24%。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细河大队联合路政部门依法对驾驶员高某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