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广西北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2019年7月30日,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对广西北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于2021年6月15日移送起诉至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为准确核实涉案金额,查明案情,现要求阜新本地参加阜新市广西北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购买该公司产品的未做询问笔录的人员(注:以前已做询问笔录的投资人员除外)于2022年9月1日17时前,携带:1、投资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资时使用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此卡银行交易流水;3、所签合同、协议的复印件;4、宣传资料(如聊天记录截屏、视频、音频等);5、其他需要提供给公安机关能证明其投资、返款、未返款的材料证明。(所有材料都要提供人本人签字并捺手印)到海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及提交相关材料。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请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16641802183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6641802191
阜新市公安局
海州分局经侦大队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