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重要通知:辽宁将从2022年8月15日起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惠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水平与监管能力,助力交通强省和数字交通建设。
我省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共9类证件
我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通过“辽宁省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统一加盖“辽宁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通过“运证通APP”移动端对外展示,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便民利企,申领激活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将在电子证照上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在办理道路运输新增、变更、补证、换证等业务时,将同步生成相应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办事窗口、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以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积极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要加强电子证照查验,广泛开展执法应用,可通过“运证通APP”查验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真伪,对于合法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予以认可,不得强制要求出示纸质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