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X2LN202104280006〕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2022-07-18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X2LN202104280006: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得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结果
市环卫日检月评检查组,采取站自查、现场督察和监控排查相结合方式,每周对垃圾楼管理及作业检查不少于1次,每个垃圾站全部按要求进行冲洗除臭,气味和噪音达到环境监测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2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
联系电话:3308014
邮寄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