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
景区公园各个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携带宠物”的提示牌和标语,时刻提醒市民在观光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可携带宠物进入,避免给其他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近日,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按照分局党委部署,对辖区细河沿岸在重点时段进行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文明养犬相关常识的宣传单和倡议书,向群众讲解文明养犬具体要求和规定,引导群众践行文明养犬行为,共建文明城市。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对携带宠物进入细河沿岸的市民第一时间进行了劝阻和制止,同时加强日常的巡逻力度和巡逻次数,发现正在遛犬的群众,民警按照《2022年阜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特别要求“细河体育公园及沿线步行街”全天禁止遛犬的规定,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和言语劝阻,要求从就近的出口尽快离开。
接下来,海州公安分局将常态化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同时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为加强我市犬只规范化管理,我市专门划定了犬只管理区域,以及重点管理区域,在重点管理区内7时至18时禁止遛犬,其中部分场所要求全天严禁遛犬。场所如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疗机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网吧、会展场所、少年儿童活动场所、游乐场、文化宫、体育场馆,高铁站前广场;金融机构、商场、宾馆、餐饮场所;公园、绿地、休闲广场、公共停车场、候车室等场所。此外,在《2022年阜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特别要求“细河体育公园及沿线步行街”全天禁止遛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