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3点,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民警在清细线附近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发现不远处一辆小型轿车正在倒车,结果由于操作不当,车辆的后半部掉入路边的沟内,悬在空中,动弹不得。
几名民警立即上前帮忙,合力先将车内的两人扶了出来,然后将车推到了路边安全地带,所幸车内二人并无大碍。但在交谈过程中,该车驾驶人徐某满口酒气,交警联想到他刚才的倒车行为,随即拿来了酒精检测仪,正如交警所料,通过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徐某交代,当天中午在家吃饭喝酒后,开车去医院接他的母亲出院,在回来的路上发现对面有交警在检查,因为心中有“鬼”,所以就在距离检查点还有一段距离时选择掉头,结果由于心里紧张、慌不择路,操作不当,倒入沟中。看到民警过来营救自己和母亲,心中又加了一分羞愧。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