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6日下午14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机动二大队民警在尹八线路段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对一辆灰色小型轿车驾驶人包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包某曾因超速交通违法驾驶证被记33分,且目前状态仍处于扣留状态。
此次酒驾,包某介绍,中午和同学喝了点酒,下午着急办事就开了车……被查后包某非常后悔,昨天他刚买的新车,这回方向盘还没握热乎呢!
机动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对包某作出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18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