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10时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接到崔某某报警称:其驾驶京EAH***(临时号牌)小型轿车,行至迎宾大街北段时,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相撞,没有人员受伤,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车头位置受损严重,一地的护栏横七竖八倒在路面,整整10片。由于这条路较宽,车流量也不是特别大,看到如此凌乱的事故现场,民警表示很诧异。
这时驾驶人崔某某告诉民警:当时开着车刚从洗车场出来,因洗车工没把脚踏垫放平整,于是就低头弯腰去铺平脚垫,致使车辆偏离了方向,撞上护栏后,慌乱下的又错将脚搭在了加油踏板上......
最后,民警认定崔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机、收发微信、短信、边开车边吃东西、吸烟、弯腰捡拾物品等行为都是分心驾驶范畴,危险系数大、后果也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