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阜新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如实举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给予第一举报人最高30万元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主要包括:煤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行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燃气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业领域。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指: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详情请登录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
三、举报方式
安全生产举报特服电话:12350
通信地址:阜新市应急管理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
举报电话:3889860(传真)、18041812350(24小时)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