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14时许,阜蒙县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民警在古务线29公里500米处执勤时,对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常某某浑身散发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常某某中午在饭店和亲戚一起喝的酒,饭后抱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刚从饭店出来没多久就遇到了交警。常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面对惩处,常某某非常后悔,表示“这回长记性了”,以后一定要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