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彰武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第三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为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全县各类公共经营场所,现就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每日消毒消杀,重点人群例行核酸检测,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
(1)实体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可正常开放;
(2)影剧院,台球厅、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各类室内体育健身场所,社区活动中心限流50%开放;
(3)商场、超市、住宿场所、鲜花店(线下)限流50%开放,严控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继续禁止堂食,可提供打包和外卖订餐服务;
(4)室内景区景点50%限流开放;室外景区景点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
(5)所有工业企业可在做好闭环管理的情况下有序复工复产。
2.凡外地返彰人员,必须在抵彰前3日向单位或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阜新市入彰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彰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外出,并自我健康监测7天。
3.在2022年4月25日前离彰人员需开具《离彰证明》,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行。
4.所有经营性活动场所需要严格查验辽事通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常态化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公共场所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鼓励全民参与防疫监督,对不履行防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彰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