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8 10:10:43 来源: 阜新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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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阜新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实施办法》的部署安排,结合纪检监察组和综合监督单位实际,以“四个到位”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推动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第一时间广泛宣传《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介,发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标语口号,张贴“阜新市营商环境监督码”,助力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督导综合监督单位对照《方案》和全年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事项和时间,对账销号。截至目前,综合监督单位共报送营商环境重点工作17项,自查发现问题5个。成立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组,加强对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的调度和推进,对重点监督项目,制定具体监督方案。深入政务服务中心,对市住建局和公积金入驻窗口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座谈、联合办公等形式,对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等问题做到全面掌握。通过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广泛收集挖掘问题线索。深入窗口服务单位开展常态调研走访和明察暗访21次,重点检查人员到岗、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截至目前,已核查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2件,组织处理1人,推动立行立改问题1个,“回头看”督导1次。纪检监察组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等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全方位促进问题解决。建立“办件回访机制”,审批窗口部门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送当月已受理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针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过程的满意度等方面随机进行电话回访。目前,已电话回访23次,群众满意率达100%。
本文来源:阜新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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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_FX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