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多元调解平台,以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44起服务合同纠纷。
张某在本市太平区租赁经营一家游泳馆,会员约四百余人,后来张某与游泳馆房主就房屋租赁事宜产生矛盾,部分会员因张某另承包游泳馆新址离家较远,游泳不方便等拒绝到新馆游泳,并纷纷要求张某退卡还款,退款金额从几十元到千余元不等。部分会员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调解后未达成协议,遂诉至法院。
电话沟通
此案系会员预付消费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先到法院来立案的会员表示,后续还有更多的会员会陆续到法院来起诉。了解到这一情况,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非常重视,立即通过电话向游泳馆的经营者核实情况,张某表示同意会员退款或延期,但是如果短时间内退款压力较大。而另一边的会员却对经营者能不能正常退款表示担忧,生怕“夜长梦多”,老板“跑路”。经过初步接触双方当事人,明确了双方的矛盾点,法官认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立即制定有针对性的沟通策略和解决方案。一是积极排查联络涉案会员40余人,完成诉讼人员的摸底统计工作;二是建立调解工作微信群,让当事人明白诉前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并明确分期分批开展网上诉前调解具体时间、流程及需要准备的手续材料。
线上调解
本案收案时,正值本地区疫情较为严重期间,为及时解决纠纷,平息矛盾,经当事人同意,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通过线上交流,表达了各自意见。经营者同意会员的退款要求,会员们对经营者退款期限给予宽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及时制作诉前调解书,并通过法院集约平台进行电子送达。最终,44起涉及预付消费纠纷的案件,通过无接触的“线上”调解方式,得以顺利解决。
在疫情防控期间,太平区法院更加注重对信息化平台的应用,将工作制度融入系统操作,加强移动微法院、“云”法庭、多元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和系统的使用,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解决纠纷“不掉线”,借助科技力量提升法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