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21时21分,彰武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彰武县五峰镇火石岭子村彰梁线8公里6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
接到报案后,民警范连军、裴云飞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勘查发现地上有血迹还有很多玻璃碎片,民警迅速查看周围的公共视频,发现有一辆电动三轮车从行人身边经过,听到了“咚”的一声之后就没有了踪影。
随后,民警在其他公共视频中发现一台缓慢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全部破碎,前方车体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凹陷,该车通过一个路口后,车灯关闭停在了一户人家门前。
民警立即赶往嫌疑车辆停放处,但是三轮车不在,只有一个三轮车的停放痕迹,嫌疑人不在家。民警询问嫌疑人妻子,希望她劝说嫌疑人自首。
2022年3月15日12时左右,嫌疑人刘某投案。民警再次去往刘某家中,将电动三轮车与现场损坏的痕迹碎片进行了比对,证实了此台车辆正是肇事车辆。
2022年3月15日14时左右,彰武县交警大队民警对嫌疑人刘某进行了讯问。据刘某供述,2022年3月14日19时30分左右,刘某从弟弟家吃完晚饭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由于天太黑突然发现一个身影已经来不及刹车,因此撞倒了行人。刘某因为害怕,所以选择逃逸。
目前,此案件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