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22年2月26日进驻阜新市,开展为期三个月左右的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阜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第A030号信箱;
电子邮箱:xsz15668851017@163.com;
信访举报电话:15668851017。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1.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2.反映问题渠道。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第A031号信箱,
电子邮箱:xsz15668851018@163.com;
信访举报电话:15668851018。
常规巡视、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征求意见箱设置地点:市委一楼大厅楼梯间南侧、市政府一楼大厅楼梯东侧、市人大办公楼一楼步梯西侧、市政协办公楼一楼缓步台南侧、市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西门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台西侧。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3日17:00。
省委第九巡视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