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在辖区内查处酒驾醉酒交通违法。一辆辽JX4XXX号小型轿车在盛世公馆门前被执勤民警拦停,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朱某很惊讶:“我是昨天晚上喝的,现在没什么感觉了,怎么还酒后驾驶呢?”
民警介绍,头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你感觉自己醒了,没事儿了,这只是“人醒”而已,生理上是没什么反映了,并不代表你“酒醒”了,其实酒精依然在体内没有排干净。公安交警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人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数值,此时驾驶机动车就属于酒驾或醉驾。
最终,开发区大队依法对朱某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小编提醒:如果头一天喝酒比较多,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