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搬家、开业、店庆……
遇到喜事
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来增添气氛?
NO!NO!NO!
阜新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依然严格!
阜蒙县公安局:
为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近日,阜蒙县公安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联合检查及打非治违行动。行动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
1月20日,扎兰营子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泡子镇村民杨某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证实,杨某才因新店开业,为图吉利燃放了烟花爆竹。目前,阜蒙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才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4日,伊吗图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伊吗图镇村民王某海在自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阜蒙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海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12日,东梁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东梁镇村民王某元家门前有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经询问,王某元称为了给孙女办满月酒,于是在自家门前燃放了小礼炮。目前,阜蒙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元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1月11日,东梁派出所民警发现东梁镇村民郑某霞家门前有燃放过的烟花爆竹,经询问了解到,违法行为人郑某霞为庆祝婆婆八十大寿,在自家门前燃放了小礼炮和小鞭。阜蒙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郑某霞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州公安分局:1月19日,海州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在对辖区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中,发现违法行为人邱某在辖区内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被民警当场查获。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海州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邱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对其非法贩卖的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收缴。
开发区公安分局: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派出所对辖区内易发生非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园、早夜市场、商超门前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1月5日,沙海派出所在巡逻中发现张某天、商某非法运输10余根烟花爆竹(加特林烟花),被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两人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沙海派出所依法对两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年关将至
请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
烟花爆竹“禁燃禁售通告”
同时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
严肃查处违规销售、燃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