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10时40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大队在阜东线巡逻时发现,车号为辽JXXX的大客车有超员嫌疑。经查,该车核载35人实际载客36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人。
驾驶人贾某表示,某企业拉着员工去矿山公园搞活动 ,上车之前曾清点人数,超出的人都下车了 ,谁知道居然还有一个人没下去 。
企业应该时刻绷紧交通安全管理这根弦,不应以超员几人论是否交通违法。海州大队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对驾驶人贾某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