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20时53分,阜新市新建路海州街,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
但是在调查中民警发现,王某曾于2020年5月饮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被海州大队查处,目前驾驶证因其未及时参加教育学习处于注销状态。
王某因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将面临着罚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