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细河区检察院检察长韩红梅带着民行、控申部门负责人,将饱含检察深情的米、面、油等丰厚“年货”和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了2起交通肇事案申请检察监督执行案的被害人家里,给2家因案至贫陷入困境、又贫病交加雪上加霜的家庭,送去了新春的希望和生活的信心。
2021年10月26日、27日,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受理了2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申请执行监督的案件。被害人霍某在2018年的车祸中造成右胫骨、右腓骨、右踝骨等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赔其15万多元,但因肇事方被执行人确实无力赔偿,致其多年申请执行无果而着急上火,又添肺部恶性肿瘤等新病,其丈夫也患心脏病,一家2口接连就医治病使整个家庭债台高筑,更无力负担后续的治疗费用。
另一个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王某本身是肾脏移植患者,靠长期服药维持生命,因车祸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其丈夫因糖尿病并发症出现心梗、脑梗及心脏做5个支架、脑血栓导致半身不遂,孩子又是先天性白化病、视力二级残疾,基本无自理能力,一家3口靠低保和王某1560元的病退工资维持,生活十分困难且夫妻2人急需进一步治疗。2起案件的申请人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均因被申请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停步不前。
韩红梅检察长了解这2起特殊案件情况汇报后,亲自部署并着力“两手”推进为民解忧。她一方面研究如何推进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一方面部署开展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她经认真阅卷、深入走访等,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首先主持召开了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社区委员等为听证员,给双方当事人创造了“面对面”商议执行事宜的新平台,让双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检察官与听证员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共同研究执行方案。经充分交流沟通,2起案件均达成了近期先行给付2万、后续定期分批给付剩余赔偿金的执行和解协议。
另一方面,根据2个家庭的特殊困难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院汇报申请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经民行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通力协作, 先后到申请人家中调查走访、深入所在街道、社区了解核实情况,并调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速将司法救助案申请材料上报省院审批后,于12月21日即获上级审批下拨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和3万元。
韩红梅检察长对不停的感恩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的2个受助家庭当事人说,检察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一定要努力让百姓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感知到”的方式感受司法的温情,努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百姓的心坎上,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检察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