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是天堂,处处是黄金
月薪好几万,金钱任你赚
……
醒醒!缅甸不是天堂
那是骗子扎堆的地方
传说的高薪招聘,都是违法犯罪!
今年4月,彰武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到市公安局提供线索称,彰武县户籍人员张某、方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彰武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同张某、方某某一起偷渡出境的,还有一名叫郭某艳的女子。随后,民警前往云南省展开侦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代这次偷渡到缅甸还有其他人,主要从事网络赌博游戏犯罪活动,而这次的组织者为“郭某”。
随后,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线索,6月2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郭某成抓获。随着案件进一步深挖扩线,专案组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公安局行动队及打洛口岸的协助下,将该案中涉嫌偷越的人员全部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自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多次组织招募郭某艳、张某、方某某、郭某成等10余人,在未获得合法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自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与缅甸小勐拉地区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郭某本人自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期间,在未获得合法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先后6次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与缅甸小勐拉地区间进行偷越国(边)境行为,共组织19次,上述人员过境后,在小勐拉地区通过犯罪嫌疑人郭某的组织、安排进行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企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至此,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和偷越国(边)境案均已成功告破,涉案人员共计16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郭某、郭某艳、郭某成等6人已被彰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方某某等9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正在服刑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