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烟
一张面值100元的假币
这是19年前一起命案现场遗留下的物品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让一名时年19岁的青年惨遭杀害
今天,案件的真相来了
......
2002年9月1日5时30分,一名群众到新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警称:听说长营子大桥南侧大坝有具死尸。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在新邱长营子大桥南500米大坝北侧发现一具男尸,身体有多处刀伤。经核实,死者为杨某,男,时年19岁,新邱本地人,民警在现场勘察的同时,将情况汇报给领导,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同新邱公安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因现场留有假币,但死者身上并无其他财物,专案组经过推理得出结论,这很可能是因为假币使用的问题发生的命案。根据这一思路,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排查到过案发现场附近的车辆,一路对附近的居民进行走访,但获取的线索十分有限,案件陷入了僵局。
19年来,阜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新邱公安分局的民警们并未放弃对此案的侦查,哪怕是一丝线索,大家都不放弃。就在今年的11月份,好消息传来了,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有人反映称:案发时看到过熟人刘某在案发现场与人说话,而且当时刘某就是开三轮车拉人的。民警当即找到这名目击者,目击者称当时自己回家途中看到刘某在案发现场与人说话,经过很长时间才听说案发现场死人了。
根据这一重要线索,专案组立即就此展开侦查,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确定了杀害杨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刘某明。于是,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展开抓捕工作。11月18日,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抓获。被抓后的刘某明对民警说:“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会抓到我,我终于能睡个踏实觉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对自己持刀杀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明交代:2002年8月31日晚,他驾驶家中燃油摩托三轮车拉客赚钱,在新邱区长营子东桥头拉载被害人杨某,刘某明按照杨某的要求,驾驶三轮车将杨某载到长营子大桥西桥头南侧大坝上,杨某下车后首先递给刘某明一根香烟,意欲掩饰使用假币的心虚,同时为分散刘某明注意力,刘某明接过杨某香烟,在接过杨某的一百元面值纸币后,刘某明发现这钱是假币,随后便与杨某发生争吵,在争吵中矛盾逐渐激化,在杨某上前欲与刘某明发生肢体冲突时,刘某明随手拿出别在腰带上的匕首,刺中被害人胸部、腋下等多处部位数刀。随后刘某明拿走被害人钱包,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