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14时,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团卡线查处酒驾违法行为时,对一台灰色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进一步核对驾驶员身份时,该驾驶员耍起了花样,称自己叫马某湖,身份证没有随身携带,号码不记得,驾驶证也忘在了家里,所驾驶的这辆车是其侄子马某峰的。含糊其辞的回答和拙劣的演技并没有瞒过执勤民警,不说实话没关系,带回大队处理。
回到大队通过查询,这名驾驶员就是马某峰,同时也是这台车的车主,但其驾驶证因为超期未年检已被依法注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状态。随后,民警义正言辞,警告其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和危害,一番心理战过后,该驾驶员终于承认自己就是马某峰。因为清楚自己无证和酒后驾车是违法的,害怕受到处罚,就谎称姓名,企图蒙混过关。
最终,民警依法对马某峰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4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