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阜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主要街道、路口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19点50分,何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阜蒙县团结街北环路路口,被执勤民警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
民警了解到,何某驾驶的车辆是刚买的二手车还没有过户,晚间19点左右在饭店被4位好友劝着喝了一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结果路遇交警查酒驾。
最终,何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消除侥幸心理,不论在何时、何处,饮酒后都不要驾驶机动车辆,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