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荣幸,被清河门区检察院聘任为检察听证员。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人大代表,我从未想到过会离检察办案这么近。我与16名首批受聘检察听证员,为能有机会近距离监督和感受检察办案,共同为检察办案更公开、更公平、更公正尽职尽责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我们一定会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努力架起社会各界与检察机关沟通的连心桥,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这是听证员代表刘艳春从杜彦辉代检察长手中接过聘书后表达的共同心声。
11月16日,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次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为此次受聘的16名听证员颁发了聘任证书,并赠送《民法典》等法律学习资料。16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专家学者等群体中选聘的检察听证员,将被纳入检察听证人才库,随案随机抽取参加相关案件的公开听证。
检察听证员怎样开展工作呢?聘任仪式上,副检察长陈艳博宣读并讲解了《清河门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及管理办法》,案管部门负责人王海月详细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就检察听证案件范围、程序、规则、履职、监督等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代检察长杜彦辉对各位听证员在百忙之中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她指出,检察听证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积极探索。检察听证工作需要通过多方努力,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寻求合理、合法的纠纷化解途径,消弭当事人等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帮助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和“法结”,促进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她还简要介绍了2020年以来该院检察听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表示将依托检察听证员人才库,严格按照案件“应听尽听”的原则,将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阳光运行。
检察听证员现场参加听证会。聘任仪式结束后,听证员们迅速投入“角色”,身临其境地参加了一起由办案人杜彦辉主持召开的“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由办案人介绍案件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当事人等说明问题,听证员评议并由辩护人、侦查机关、听证员、嫌疑人依次发表意见……听证员们也切实的行使了权利,该案也实现了案结、人和、事了的良好效果。
检察听证员“亲近”检察工作。为了让听证员们更好的了解检察工作,杜彦辉代检察长带领听证员们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管大厅,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受案流程等。
检察听证员手里握着的不仅仅是一张聘书,也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与责任,更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听证工作阳光运行的“保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