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不久,彰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接到一位老人报警称:自己被人骗了21万。据了解,嫌疑人于某用房产证作抵押三次向老人借钱共计21万,承诺于一年内还钱,但已到还款日期时发现此人却消失了,打电话不接,去家里寻找也找不到人。老人便去房产大厅查询,这一查询老人吃惊地发现于某用来作抵押的房产证竟然是假的,便马上报警。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问,这位老人怎么会平白无故借了这么多钱给于某呢?
原来,老人和于某是居住在一个小区的邻居,于某曾经开过药店和木材厂,两家都很熟悉,之前于某资金周转不开时也向老人借过钱,不仅及时还给了老人还支付了利息。这次于某向老人再次借钱,老人就没多加合计,以为他又是资金周转不开了,哪想到,竟然被他骗了。
民警掌握信息后,立即对于某展开调查,最终确定于某目前在省内的某市。10月26日,民警立即奔赴某市,将隐姓埋名的于某抓获。
经讯问,于某因投资失败,厂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他人欠款,便生出用假房产证作抵押借钱的歪门邪道,诈骗金额高达21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彰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
市民在遇到拿不动产权证等证件办理抵押时,应到相应的办证单位查询证件的真假,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提高警惕,不给骗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