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检察日报社对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辽宁检察机关31家单位获此荣誉,阜蒙县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阜蒙县检察院一直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反映工作动态、加强法治宣传、树立检察形象、交流工作经验、服务中心工作、突出地方特色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完善宣传机制、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宣传工作始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01
凝聚检察宣传合力
阜蒙县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调动凝聚检察宣传合力。一是建立全院“一盘棋”的宣传格局。把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谁办案、谁宣传”的原则,将办案和宣传效果一起抓。二是明确宣传方向和宣传主题。检察长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经常性地参与策划有影响的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等的宣传工作,引导干警创新宣传手段、突出宣传主题、深挖宣传富矿。三是提高宣传工作质量效果。为提高检察宣传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保障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的高质量运行,确保新闻宣传活动的专业性、时效性。

02
增强宣传服务功能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对外展示成果、对内交流经验的重要渠道。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紧盯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使检察宣传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突出检察特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经对一起“非法占地不起诉案”深入宣传报道后被省院选为经典案例,并选派1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举办的“忠诚、担当、奉献”案例演说会,展示了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担当作为。其办理的信用卡诈骗案、精准执法社保诈骗案多起典型案例,被省、市、县级媒体发表、转载共计29次。其中,“清除废弃农膜案”被辽宁省教育整顿办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8件典型案例之一。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检察长受邀到人大讲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办了青年检察官大讲堂、邀请县委党校讲授党史专题党课、组织干警参观“三沟精神党性教育基地”和“乌兰英雄纪念馆”等,将检察宣传与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亮点工作。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案件现场设置阜新地区首个公益诉讼河道治理示范点,《河长+检察长,让河长治水长清》一文,先后被国家、省、市、县四级媒体宣传报道。以一起遗弃女童案为原型拍摄的微电影《爱的弥合》,已入围第六届全国检察系统“三微”大赛优秀作品。

03
确保检察宣传质效
一是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省院信息直报点优势,及时向省院直接报送宣传信息,有效发挥正义网通讯员2名、省院网评员1名、新闻宣传骨干1名的团队优势,经常与《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阜新日报》等多家媒体取得联系,将宣传稿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宣传。二是加强兼职宣传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新闻报道、通讯员培训班,拓宽宣传视野,提高捕捉宣传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宣传奖励机制。充分结合“实绩考评”考核内容及宣传工作实际,制定了奖励办法,对于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发表的稿件,及时给予相应层级的奖励,极大调动了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热情,形成了干警人人参与宣传、个个积极动笔、办案宣传“两手硬”的良好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