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11时15分许,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河大队民警巡逻至东新大街龙湖路路口时,发现一辆红色小型汽车非法安装警报器,警报鸣笛声刺耳,严重扰民。
民警立即拦停该车,发现车内副驾驶座有两个遥控器。当打开车辆前引擎盖时,警报器、扬声器等设备一应俱全,一摁遥控器按钮,警报器就发出“呜呜呜”的警笛声。经查,该车辆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属非法安装警报器。据驾驶员孙某交代,警报器购自网络,只是图个新鲜,寻求刺激,开起来感到很酷……
民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据此,细河大队现场拆除了该车警报器并予以收缴,并对孙某非法安装警报器行为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