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提出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等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公款支付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要求,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对照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责任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发挥“头雁效应”,形成清正廉洁的良好示范。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紧盯中秋、国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拓宽监督渠道,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用公款购买月饼、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和新媒体舆情动态,第一时间处置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线索。
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触碰“红线”的人和事,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典型案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阜蒙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8822220
彰武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6905480
海州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2827342
细河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3966833
太平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6539508
新邱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2714210
清河门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601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