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遇到“坏人”
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最近,彰武警方侦破了
一起案中案
里面的受害者
竟然是犯罪分子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6月18日,阜新市彰武县公安局大四家子派出所和大德派出所接到县局反诈中心推送的线索,辖区居民郑某伟、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接到线索后,派出所民警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行动,并将犯罪嫌疑人郑某伟、李某成功抓获。可是案子却没有这么简单,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这二位可不单单是“卖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伟、李某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供述,今年5月开始,两人得知出售银行卡挺赚钱,在明知银行卡不允许出租、出借、买卖和银行卡将被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办理银行卡然后通过邮寄出售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后经民警大量工作发现,这两个人也并没有放过“坏人”,实名注册银行卡后,他俩就将银行卡绑定了自己的手机,能实时看到有钱打进卡里,这时候他们俩去银行挂失、补办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内的资金占为己有。就这样俩人将银行卡贩卖多次,也多次用同样的手段盗窃卡内资金。
经过初步统计,犯罪嫌疑人郑某伟、李某的银行卡共计涉案18起,涉案金额达128万余元,两人盗窃金额2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伟、李某已被彰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