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办案实践中,如何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检察办案的社会效果如何?人民群众是否满意……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对3起拟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和1起拟不批准逮捕的盗窃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8月20日的听证会上,新邱区检察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等5名听证员全程参加听证。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4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其中3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均系在驾驶机动车的途中经交警酒精呼气式检测后被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分别为:118.35ml/100ml,90.98mg/100ml,94.11ml/100ml,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3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另1起盗窃案件系盗窃公司财物,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5500元,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作出深刻检讨,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听证主持人围绕基本案情,从认定犯罪事实、案件证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环节,详细阐述了以上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5位听证员围绕本案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正确。会后各位听证员均表示:检察机关邀请社会人士,听取更多的声音,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保证案件质量,更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对拟相对不起诉和不批准逮捕案件集中公开听证,既是坚持“应听尽听”将检察公开听证常态化开展的有力举措,又是对“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进一步落实,释放了最大司法善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新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拓宽公开听证的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