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开展静态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专项行动中,各城区交警大队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对机动车不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清理。同时,对私设地锁或者使用桌椅、轮胎等物品占用停车泊位进行清理,并责令当事人或商户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全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小街小巷静态停车整治力度,不断优化停车环境、规范停车秩序,形成群管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