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邱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这是全市首个县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深入实施《社区矫正法》打下坚实基础。
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和区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区教育局、新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区司法局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做实社区矫正有机结合起来,严肃执法,确保监管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