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10时许,辖区内某车行李老板到清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车行门前的一辆摩托车被盗!
接到报警后,清河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案展开调查。经查明,李老板于2021年5月6日17时许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车行门前,第二天早上8时许发现摩托车丢失不见。由于时间跨度长,且车行所在位置为省道路边,过往车辆以及人员众多,给案件侦破带来诸多困难。
派出所人员通过一系列的走访侦查,终于在经过6个小时的搜捕后,确定了违法行为人的信息,确定信息后,立即展开抓捕,将违法行为人胡某某和李某某一举抓获。经审讯,此二人对自己盗窃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