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20时2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姜鑫等人在辖区开通街附近开展酒驾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开通街时,有意躲避检查,企图强行冲过警戒线,民警拦截三次后,驾驶员才下车接受检查,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崔某曾于2016年2月2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细河大队处罚过,经了解,驾驶人崔某当天中午在朋友家聚会时喝了一杯半白酒,然后休息了一会,晚上以为自己酒劲早过了,便选择了开车回家。当民警问到为什么示意三次才把车停下,崔某称知道自己喝酒开车,想闯过去逃避处罚。民警对其企图闯卡的行为进行了严重警告,所幸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将会承担更严厉的处罚。
最终,驾驶人崔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开发区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5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