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14时,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二大队民警在京沈线查处酒驾违法行为过程中,一辆灰色轿车在看到前方有交警执勤后准备掉头,民警机警的将该车拦停对其检查,驾驶人齐某左臂缺失,无法提供有效的驾驶证,而且一身酒气。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齐某带回大队。
经询问,齐某因手臂残疾,不能办理驾驶证,中午和朋友在一起喝了点酒,酒后来了“胆量”,开车上路送朋友回家,没走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