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阜新市委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在全市营造从商、宜商的良好环境,责成市委巡察组尽快进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今年3月以来,市委5个巡察组,对阜蒙县、海州区和市发改委等8个县区、市直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截至目前,5个巡察组共发现主要问题260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的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巡察前,各巡察组做好充分准备。收集整理了营商环境建设20个文件政策汇编和114起典型案例汇编。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全面掌握职能职责情况,形成了“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通过相关部门收集营商环境建设领导批示件、督办件1460件,12345企业营商环境诉求工作情况107件,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本轮巡察监督重点、各组举报电话和邮箱,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邀请省、市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坚持“四个围绕”,即:围绕职能厘权力、围绕权力找风险、围绕风险找问题、围绕问题找线索,注重循着权力运行的轨迹,精准发现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难点”“堵点”问题和问题线索。在开展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工作过程中,各巡察组着力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的现实情况,找出其法定权力之外的“软权力”、“明规则”之外的“潜规则”,深挖细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隐形问题、本质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突出边巡边改,对明显违反规定、群众反映强烈且能够及时解决的、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立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分析研判,符合条件的立即形成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巡察期间推动立行立改11件,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快查快办,移交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0件,体现了专项巡察效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为推进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