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安排,4月23日下午,区民政局召开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专题会议。
会议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的准确性,必须统一使用全国系统办理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事项。二是开展两项补贴受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跨省通办”的服务能力,提升“跨省通办”的服务水平。三是要广泛宣传“跨省通办”的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四是加强全国系统的使用和补贴发放管理,为补贴“跨省通办”工作提供数据核验基础,避免产生重复领取的违规行为。五是加强“跨省通办”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复核机制,完善纠错容错机制,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会议强调,各街道民政助理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各基层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对相关业务政策解释清楚。若在推行“跨省通办”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