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6日15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姜鑫等人在海清路开发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海清路上由东向西行驶,走走停停,行驶轨迹极不规范。这一不正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将此车拦停。经检查,该车驾驶人刘某今年21岁、无证、副驾驶坐着11岁的弟弟,后排坐着自己的母亲。
据刘某和他母亲说,他们是农村来的,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认识到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普法教育,告诉他们无证驾驶存在着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没有通过正规驾校的学习考试,就算能把车开上路,但是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肯定会处置不当,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最终,刘某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开发区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