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18时30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康福生、李德明在阜新北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号牌为辽JG02**的面包车内挤满很多人,民警立即要求车内所有人依次下车。
1、2、3……一共11人。该面包车属于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核载6人,实载11人,超员5人。经查,该车驾驶人徐某某阜蒙县大五家子镇古喇嘛营子村人,车内所载人员均是他同村老乡。他们同在市区某工地干活,以为交警这个时间已经下班,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而为了多载几个人,徐某某还擅自将车后座卸掉换成木质条凳。
民警以案说法,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驾乘人员意识到了这种行为所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并承认了错误,随后找来其他车辆对乘客进行了转运。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徐某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原有数据以及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